近日,威海網民張某為滿足自身的心理和生理需求,多次通過微信聊天給林某某發(fā)送淫穢照片、視頻和文字,干擾了林某某的正常生活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四條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。
【行政責任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
第四十四條 猥褻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,情節(jié)惡劣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褻智力殘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高區(qū)公安提醒:
輕輕一觸,責任在肩。網絡空間,亦需秩序井然。我們倡導全體網民,尊重他人,維護網絡安全,共守網絡凈土。非法行為,法網難逃,讓我們共同守護這片網絡藍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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