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威海網民張某某為博取關注,在網上下載帶有名煙名酒的飯局圖片,配文“感謝***光臨”,并在網絡平臺發(fā)布,引發(fā)網民關注評論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六條第(四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。
【行政責任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
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:
(一)結伙斗毆的;
(二)追逐、攔截他人的;
(三)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的;
(四)其他尋釁滋事行為。
高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對于編造、散布虛假信息,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!希望廣大網民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網絡環(huán)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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