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
【案例回顧】
威海張某某(化名)通過抖音號發(fā)布涉日本天皇誕辰招待會的抖音視頻,經核實,抖音視頻內容為謠言。公安機關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(一)項之規(guī)定,依法給予張某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。
【網警普法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散布謠言、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,將受到相應的處罰。具體處罰措施包括: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網上發(fā)言同樣需要遵循公序良俗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網絡空間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達渠道,但暢所欲言并不代表為所欲為,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、合理表達,切不可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。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隨意罵人、損毀他人名譽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廣大群眾要通過文明、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,維護健康有序的法律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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